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法律规定民法典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结束婚姻关系的最后一种办法了,而在夫妻离婚时,双方意见不合时,各自就要为各自的利益来主张,看另一方在婚姻里面有没有过错,这样才会获取更多的利益。

1。配偶一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指夫妻离婚时,另一方配偶给予的一定数额的补偿,例如,一方配偶为家庭事务付出更多的义务(例如,抚养孩子、照顾老人、花更多的精力做家务)。

在婚姻法第四十条的基础上,修改了民法典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取消了离婚经济补偿只适用于约定财产制下的规定,将经济补偿的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此外,还增加了具体的补偿方式,即 经双方同意;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

根据一方做家务的时间、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2)把精力放在家务上。

考虑到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在同等条件下,较复杂的家务劳动应该比相对简单的家务劳动获得更多的报酬。

(3)家务带来的好处。

考虑到家务带来的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会对对方在外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4)承担义务多的一方的机会成本。

一方出于对美好婚姻前景的信任,在家庭分工中承担更多的家庭义务,必然会导致自身发展损失很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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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他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配偶赔偿,另一方配偶应当给予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民事责任,以及无过错方在离婚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原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仅限于以下四种(1)-(4)。其实婚姻中的错误行为远不止这些。

在婚姻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民法典》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 其他主要故障 作为可以使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例,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配偶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民法典明确规定,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严重违反,也构成刑事犯罪。

(2)与他人同居。

除了重婚,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也违反一夫一妻制。

(3)实施家庭暴力的。

是指家庭成员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虐待、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持续和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拒绝赡养老、幼、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行为。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当一方也可能有其他错误行为时,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此时法律以总则为底,赋予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过错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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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共同生活;(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故障。

3。无过错方能否向涉案第三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不能向婚姻关系中的第三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因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的当事人。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是因为出轨等过错而离婚,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请求的对象只能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有过错行为的一方。

看到这里,原配不必沮丧。有以下几种方法 清理 第三方:

(1)原配偶认为伴侣赠与第三人的财产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可以起诉第三人返还法院;

(2)第三者的婚姻是军婚的,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负刑事责任;

(3)如果有第三者上门挑衅,伤害原配,那么原配可以起诉三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第三者以夫妻名义与你的伴侣共同生活或领取结婚证的,可能构成重婚,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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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法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中的解读(一)

第八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婚礼后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权获得死亡赔偿金?

男女举行婚礼,但不领结婚证。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财产损害赔偿,一般按照继承规则处理。

因此,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另一方不能主张作为配偶的继承权。

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一直生活在一起,由于法律承认他们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幸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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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

第八条: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配偶主张继承权的,依照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第七条:未按《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条规定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男一女,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必备条件,民法典

第1127条: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应该在什么时候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应根据下列情况行使: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作为起诉离婚的原告,之所以要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因为离婚损害赔偿意在对因对方过错而遭受离婚后果的夫妻双方的无过错方提供救济。

起诉离婚时,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过错,故其过错不能成为离婚的原因,故起诉离婚的原告离婚后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但离婚后发现因另一方过错造成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或者侵害其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另行起诉。

(2)在以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另行起诉。

(三)在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在一审中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中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判决。

(4)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双方在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主张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和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作任何特别规定,取消了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 一年 的处方。但由于损害赔偿请求权本质上是债权请求权,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原则上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条链接】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不予保护。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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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

第八十八条:(一)符合民法第一百零九条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该条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以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又不依据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另行起诉。

(三)以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被告在一审中未依据《民法通则》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hellip hellip

第八十九条: hellip hellip但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夫妻双方都有过错。他们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夫妻双方均有过错。,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都有过错的,不予支持赔偿请求。

实践中,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及离婚损害赔偿的,即使有过错,也往往会采取隐瞒的态度。因此,在审判中,法院往往以被告出示的证据来确定双方是否都有过错。经法院核实双方均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将驳回、不支持原告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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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最高法对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

第90条:民法第1091条规定的夫妻双方均有过错。一方或者双方请求对方赔偿离婚损害抚慰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因侵犯其生育权要求损害赔偿?

女人有不生孩子的自由。

妇女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终止妊娠,无需其配偶的批准或同意。未经男性一方同意决定生育或不生育,不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

因此,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女方擅自终止妊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关系破裂的,准予离婚。

[法律链接]

最高法对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因生育与否发生争议,导致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7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8。丈夫出轨,妻子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吗?

如果丈夫出轨,妻子能否要求损害赔偿要看情况。

适用损害赔偿的条件是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等。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重婚;所谓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如果 一夜情 、 嫖娼 这既不是重婚,也不是与他人同居,所以要看是否属于其他重大过错。重大过错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过错情节、损害后果等因素认定。

丈夫不忠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在离婚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最高法对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

第二条:《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第1091条 与他人一起生活 情况是指有配偶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7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9。一方实施家暴,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吗?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心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持续和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无过错方可以根据《民法典》要求配偶支付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最高法对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

第1条:《民法典》第1042条、第1079条和第1091条所指的持续和频繁的家庭暴力可被认定为 虐 .第86条:《民法典》第1091条 补偿 ,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10。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婚内出轨,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首先要判断对方婚内不忠是否符合损害赔偿的要求。即出轨是否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重大过错。

其次,要判断自己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损害赔偿请求主体。

根据《民法典》的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配偶一方主张。原告虽然有过错,但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但只要被告不能证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原告有过错,原告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人民法院认定夫妻双方均有过错的,对当事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

最后要判断自己是否还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

(1)如果是协议离婚,要看协议离婚时是否已经明确放弃权利?

离婚登记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中有欺骗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但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时已明确放弃请求,离婚后再次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如果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发现对方在婚姻中出轨,要看其诉讼地位。

离婚作为原告起诉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一并提出。如果是作为被告应诉,离婚后可以单独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法的解释(一)》第88、89、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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