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公与媳妇直系姻亲间能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的也视为无效婚姻。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公公与媳妇可以结婚?继母与儿子等直系姻亲之间可以结婚呢?实际上并非如此。直系姻亲间虽无直系血亲的法律地位,但直系姻亲结婚也是有悖伦理,往往带来辈分上的紊乱以及继承和身份上的问题。因此,直系姻亲结婚一直都是人类婚姻的一个禁忌,许多国家的亲属立法都将直系姻亲列入禁止结婚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明文禁止直系姻亲结婚,但基于伦理的要求,也应予以限制为宜。按照我国的传统习惯,直系姻亲间,即丧偶的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与继女、继母与继子之间不宜结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53年7月14日作出的关于“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规定:“关于没有婚姻关系存在的公公与媳妇、继母与儿子、叔母与侄、子与父亲、女婿与岳母、养子与养母、养女与养父等可否结婚,婚姻法对于这些人之间虽无禁止结婚的明文规定,为了照顾群众影响,以及防止群众思想不同,因而引起意外事件的发生,最好尽量说服他们不要结婚;但如果双方态度坚决,经说服无效时,为免发生意外,当地政府也可斟酌具体情况适当处理。对于个别特殊问题,各地法院可多根据实际情况就地加以具体处理。

对于姻亲之间结婚,我国婚姻法虽无明文规定,但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姻亲结婚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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