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房子还在供,离婚怎样分 房子还贷部分离婚时怎么分配

很多情侣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双方共同提供一套房子,但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就要离婚。问题是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网友问:

婚后共同出资的房子一直没有还清。离婚的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李美兰律师回答: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进行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了:

1.如果房产是一方用婚前首付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房屋归登记房屋的一方所有,剩余贷款由其独自偿还。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

2.如果房子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目前贷款还没有还完,那么法院一般会根据房子的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贷款由一方单独偿还,取得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或者双方按份共有房屋。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李美兰律师分析:

因为离婚时还有未偿还的房贷,夫妻双方不可避免的还有债务。但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没有用自己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房贷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如果取得了产权证,贷款还没有还清,法院可以双方协商定价,将房屋判给一方,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未还部分从双方协商的总价中扣除。

李美兰律师普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一并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经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美兰律师简介

李美兰,史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国家二级婚姻家庭顾问,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擅长婚姻家庭、二手房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的研究,在前述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事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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