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后买房离婚后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案件涉及到对房屋的分配问题,在离婚时买的房子可能市场价只是100万,而离婚的时候,或许已经涨到了200万,多出来的100万就是房屋增值引发的离婚分割问题。

房屋分割的基本规则,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此时对于增值部分可以忽略具体的内容,双方可以通过谁出价高并支付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

例如:

房子为婚后共同财产,这样夫妻各占50%的比例,如果市场价是200万,而一方出价230万,另一方只出价到220万。这样230万一方胜出,需支付给对方130万的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这个就是严格按照市场价定价,一方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另一方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可以通过财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确定房屋的价值,然后按照夫妻间对房屋的所有比例进行分配。

例如:

房子为男子婚前20万首付款购买并银行按揭,后男女结婚,这样,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离婚时若各方达不成协议,房屋虽然属于登记的男方,但男方需对女方以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通过评估)进行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这种情况各方都不想要房子,那可以拍卖房子,对所得的价款在男女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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