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处理未复婚同居

未复婚同居属于非法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其存在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如果要解除这种关系,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应以行为发生的时间加以区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解除同居关系对待。

如果要将这种形式合法化,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遵照法定程序结为合法夫妻,否则应当解除同居关系。

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不管起因是什么,只要未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登记结婚,未复婚同居都不能得到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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