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协议要几份,要去哪里公证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要几份才有效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离婚协议要几份,要去哪里公证才有效】这个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协议要三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其协议是需要去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活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公证才会有效,并且经过公证机关审查即可。

  一、离婚协议要几份

  离婚协议要写三份,夫妻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提醒您,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离婚协议要去哪里公证才有效

  离婚协议一般需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公证才会有效。且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三、离婚协议丢失了去哪里补办

  离婚协议丢失了去民政局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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