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离婚协议成年子女归属

因为各种原因,和爱人离婚后,孩子归谁?别担心,15个法律要点会帮你理解。再来看看孩子抚养的问题~

1.这孩子不到两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084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1)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其同住;

(二)有抚养条件,但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他原因,孩子跟妈妈住确实不合适。

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孩子,或者母亲品行不端不利于孩子成长,或者因犯罪被判刑入狱后无法抚养孩子。

此外,根据《婚姻家庭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之间约定不满二周岁的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这个孩子已经两岁了。

对已满二周岁的子女,父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解读婚姻与家庭编纂

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年满二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要求直接抚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抚养:

(一)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由于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随子女生活的。

从理论上讲,哪一方能为孩子的生活提供更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就属于那一方。同时,考虑:

已满两岁但未满八岁的孩子:法院在基于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作出判决时,主要考虑哪一方父母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作业由谁经常签字,家长会由谁经常主持,课外活动由谁出钱、签字、陪同。

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

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根据《婚姻家庭解释》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如果子女已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则可考虑作为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4.轮流加注

根据《婚姻家庭解释》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父母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同意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离婚诉讼期间,双方拒绝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可以先判决一方暂时抚养。

5.不良行为

如果父母一方经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为,法院会优先判另一方抚养子女。“出轨”一般不影响孩子抚养权的认定。

6.赡养费

父母的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即使父母双方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仍然有这个义务。

父母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方式协商赡养费,就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明确具体的约定。协议还可以约定年维护费的增加额和特殊情况,使年维护费可以灵活变动,更具可操作性。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赡养费支付人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作出判决,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7.证明策略

父母一方希望直接抚养子女的,应当充分证明下列事实,并以适当方式表示诚意:

第一,证明自己有足够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自己的工作,学历,经济状况都比对方好。稳定的工作和高质量的经济条件至少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而高学历更有利于帮助和引导孩子学习和成长。以上是争取直接抚养的有力证据。

第二,证明孩子一直和自己的(包括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如果孩子长期与父母一方生活在一起,如无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变更抚养状态。因为稳定持续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第三,表达诚意。离婚不仅涉及子女抚养,还涉及财产分割。如果能在财产分割上做出让步,可能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更有优势。

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权暂时不归自己一方,也不代表以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可能。如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实际上丧失了继续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如因犯罪长期服刑、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离家出走、失踪等,则是监护权变更的原因。

8.证据

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父母一方可以提交以下证据:

(1)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明,如医院诊断或绝育证明;

(2)能够为子女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如收入证明、生活环境证明、学历证明等;

(三)能够证明自己一方更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4)本方或对方的劳动合同及其他收入合同,如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等,以证明双方的收入;

(5)本公司或对方公司出具的证明双方工资收入的工资证明和工资条;

(6)本人或对方证明双方租金收入的租房合同;

(七)双方经营行业的账簿或流水记录,以证明双方的经营收入;

(八)子女的实际支出,包括医疗费、教育费、生活费等。

9.直接支持的所有权

并不能改变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0.一位家长正在服刑。

由于父母一方正在服刑,没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法院判决孩子由犯人抚养的情况非常罕见。服刑人员一方坚持抚养子女,其父母愿意代为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同意的,法院可以准许。但是,如果子女是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

1.继子女

解读婚姻与家庭编纂

第五十四条规定,生身父亲与继母离婚,生身母亲与继父离婚,受抚养教育的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生身父亲或母亲仍应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就不能再承担继子女的抚养费。离婚后的父母愿意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的,法院应当准许。这种支付不是法定义务,应该是继父母自愿的。

12.抚养孩子

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与父母权利义务平等。或者一方配偶收养的子女,如果另一方配偶不反对,父母子女关系已经形成。《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

或者夫妻一方收养子女,另一方始终反对,离婚后,由收养人抚养。

13.两个孩子的直接抚养

应该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确定孩子直接抚养费的归属。如果协商失败,他们可以通过诉讼。如果两个孩子都满了两岁,法院一般会判决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这是法院出于分担经济责任、孩子成长和父母精力的考虑而做出的选择。如果孩子不满两岁,原则上应该由母亲抚养。

14.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短期内探视、接触、见面、交流、共同生活的权利。这是间接父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

15.在离婚案件中

应该用合法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在法院判决直接抚养后抢劫或者藏匿儿童,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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