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要因该怎么确定(离婚如何打官司)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是要考虑下列因素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数额: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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