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

结合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和诉讼实践,房产分割通常有几种常见分割方式: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一方取得的个人房产,离婚时都不参与分配;婚前一方按揭贷款购房,婚后无论用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还贷,都属于用共同财产还贷,那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款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取得房产一方对这部分,给对方补偿款。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综合是否有贷款,过错情况,照顾子女等情况,由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补偿款。如果有贷款,没有还的剩余贷款,由得房一方负责偿还。司法实践中,房产的分割远比这些更复杂,每家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往的类似案例,不等于本案也会有同样的处理结果。建议大家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这样才会更加客观务实的帮到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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