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双方财产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财产协议书模板 双方

【财产约定书】夫妻之间如何写一份有效的财产约定书?可以同意对方出轨或离婚后离家出走吗?公证有效吗?

据钟涛说,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尤其是不忠,许多人准备离婚。夫妻离婚总是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财产的争夺往往是法院的焦点。

好在我国婚姻法中,除了夫妻平分财产外,还有一条规定,夫妻可以订立财产协议,约定自由分配财产,特别是男方出轨一次,要求女方原谅不离婚的时候。女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要求男方签订外遇保证书之类的,约定如果再出轨,男方就洁身自好,离开家。那么,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夫妻双方想约定房产归属,但因房贷未还清而无法办理过户,如何签订协议?生活中,各种条款五花八门,很多都是无效条款,法院不会采纳。那么应该如何订立物业协议呢?

1.无论是《民法典》还是《婚姻法》都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

【/s2/】财产约定,准确的说是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可以分为婚前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就是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而形成的协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第1065条和《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婚姻法实行两种类型的夫妻财产制,即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高于夫妻法定财产制。换句话说,只要夫妻之间存在有效的财产约定,其效力应高于夫妻法定财产制,应以夫妻约定作为判断双方财产归属的基本标准。

《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处可以受理这类协议,公证的协议更有效。但是,从法律上讲,只要夫妻双方签字,就是有效的。是否公证,要看夫妻自由选择。

二。但是要注意财产约定和赠与的区别,尤其是夫妻对房屋产权的约定是财产约定还是赠与性质。法律上差别很大, 后果完全不一样。

夫妻一般财产约定由夫妻双方签字,适用《民法典》第1065条。是夫妻双方约定的,属于双方的约定。例如,财产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是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般约定。具体表现: …双方婚后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归属,该财产为共同财产”、“…财产约定的一方的下列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姻中赠与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同所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对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界定财产的性质,尤其是财产约定,无论是财产约定还是财产赠与,都要充分探究当事人的本意。一般先推定这样的约定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较为合理,只有在当事人明示赠与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赠与。

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应该怎么起草才有效呢?

三。如何签订有效的物业协议?无论是婚前财产约定, 还是夫妻财产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约定的财产归属都是有效的。

1、起草夫妻财产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夫妻财产协议对已经存在的具体财产要具体明确,如xx路房产、xx车辆、xx存款的归属,财产要写清楚,避免歧义。

3.当然,法庭上也有不少人声称对方签订的协议是被胁迫欺骗的,并声称无效。但在法庭上,证据很重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欺诈、胁迫等情况。如果一方要主张合同无效,那么当事人就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到位的法律后果。

4.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约定XXX路的房子产权归谁,车归谁。这样简单的条款也是有效的。

5.但是记住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比如离婚或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对方自动放弃产权等等。,此类条款无效。

6.离婚诉讼中,双方对相关财产有约定的,人民法院依据职权首先审查该约定是否符合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要件和有效的实质要件。这两个方面和一般合同的审核基本一致。具体来说,表单应该审核签名日期、签名人和签名表单。在签订日期上,如果没有日期或者日期有误,可能会给案件的调查带来疑点,如果有其他证据支持,可能会动摇协议的效力。在签订形式上,法律要求物业协议以书面形式订立,以其他形式订立的物业协议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甚至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人民法院将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审查该合同是否无效。审判实践中,夫妻一方侵害第三人,依法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夫妻双方串通订立财产协议,约定主要财产归非侵害方。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可以声称自己不知道该协议,这样就不会生效,仍然要求对方以共同财产清偿。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查明协议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确认协议无效。

7.尤其是很多婚前贷款买房,因为银行不同意,暂时无法加上配偶的名字。如果妻子有保障,可以直接以财产协议的形式约定产权夫妻各占多少份额,这样即使不更换产权证,也能实现共同产权,给女方安全感。离婚的话,按照夫妻约定的份额分割。

四。《夫妻财产约定》范文。


夫妻财产协议

男:,男,出生于,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女:,女,出生于,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男、女为夫妻,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名为月日。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婚前、婚后财产归属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如下:

1.男方个人名下的存款、有价证券、个人支配的现金、知识产权收益、股权等为男方个人财产,永久归男方所有。未经男方允许,女方不得干涉。

二。位于* * * * *的房产(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产权证编号:xxxxxx)为双方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男方拥有xxx%的产权,女方拥有xxxx%的产权。目前抵押房屋未偿还贷款为人民币xxx元,由男方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偿还。房产增值、搬迁、转让所产生的收益,仍按xx: xx(男:女)的比例划分为双方个人财产,永久归双方所有。

三。位于* * * * *的房产(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产权证编号:xxxxxx)为男方婚前购买,首付由男方父母出资。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偿还和增值归男方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主张分割。

四。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信息车1辆(车牌xx)归女方所有。

五、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所借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由另一方单独负责偿还。

……………………

不及物动词转让的财产

1.配偶一方支付或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归接受方所有。

2.夫妻接受或者继承的遗产和其他赠与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

3.本协议生效后,各方购买的物品归各方所有;共同购买的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4.本协议生效后,双方的日常生活费、子女抚养费、老人抚养费各负担一半。

5.以男方名义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码:xx2)及相应的财产价值归男方所有。

6.以男方名义持有的xx公司70%股权归男方所有。

…………………………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年,月,日


诉上海北京地区法院不支持忠诚协议。必须注意的是,夫妻财产协议不能有外遇、不忠、离婚等字眼和条件,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同时要区分财产协议和忠诚协议的区别。

所谓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一旦一方有外遇、婚外情等导致离婚的错误行为,需要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或赔偿,或者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所以夫妻财产约定和忠诚约定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夫妻签订财产协议时,不能限制任何附加条件。他们不会写如果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如果有外遇财产会归谁…………………………………………………………………………………….

在上海、北京地区,夫妻忠实协议无效,约定离婚放弃财产、出轨离家、自动放弃子女抚养权条款的协议无效。

在国内其他地方,尤其是一些小法院,有一些案件是法官判定此类协议有效,属于夫妻之间的自由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认可忠诚协议,根据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这类协议对财产的约定要具体明确,比如约定如果出轨,xx路xx号的房子归对方一人所有。不能笼统地写xx会离家出走,放弃所有财产,这样的约定可能无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3年第1期,对“夫妻忠实协议”纠纷进行了解释。问:夫妻婚前或婚后签订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忠实,不得有婚外情。如有违反,被侵害方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约定是否具有可诉性?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当事人的诉请?答:《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忠实义务是道德义务,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与另一方交换达成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经最高法院讨论,已明确(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仅依据婚姻法第四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将裁定驳回诉讼。(2)夫妻双方已签订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对方履行协议或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除《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另一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者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审理该诉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处理。(4)之前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案件,不予调整。

钟涛律师提醒说,如果夫妻需要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必须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完成。不要随便在网上找个不靠谱的人起草,或者在网上模板上签字,否则有效性被推翻就很麻烦了。

总之,夫妻财产约定依法有效,但在签订具体条款时,钟涛律师建议,一定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为你起草,以免闹出笑话或后续无效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约定的,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同所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对方当事人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第六百五十八条处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家事纠纷案件审判指南

29.如何区分夫妻财产制合同和夫妻财产赠与协议,如何确定其效力?

夫妻财产契约是夫妻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制中进行选择的协议,即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有限共同制。它对夫妻财产关系具有普遍和普遍的约束力,其效力一般延伸至所有夫妻财产。夫妻间的财产赠与协议是夫妻双方对个人财产的单独处分,具有一次性和个别化的特点,其效力不及其他没有特别处分的财产。前者旨在排除法定财产制度的适用,后者旨在改变特定财产的归属,不涉及财产制度的选择。

双方订立的夫妻财产制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约定按份共有的,属于夫妻财产赠与协议。赠与人在赠与的房地产权利转移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配偶主张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处理。

智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