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流程,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孩子的教育、医疗等维护费用都在增加。许多原本获得照顾子女权利的当事人,因失业、患病等原因改变了经济条件,已经无法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在实践中,如果父母离婚,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做出安排。但并不是说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其中一方,那么抚养权是不能改变的。那么,你知道改变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要求吗?下面由边肖介绍。

一、抚养权变更的要求条件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改变抚养子女关系,或者子女年龄足以辨认,提出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更正,而是处理原离婚案件中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问题的新情况。因此,新的案件应该单独起诉。

 三、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给予许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都没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不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违法事项和问题,都应该允许。

四、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原因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1)有正当理由,可以依法告知检察机关。离婚后,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虐待、遗弃子女,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擅自欺骗、偷盗子女的,法律不允许这种行为。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变更抚养子女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依法告知其起诉。一方抚养的子女因歧视、虐待等各种原因逃到另一方家中,并明确表示不再愿意与抚养方共同生活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无正当理由,应说服教育部门将孩子送回。经劝说教育仍不送回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智能推荐